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67证券简称:汇绿生态公告编号:2024-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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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注释: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38.95%,是受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报告期价格变动损失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7.67%,是报告期除去金融资产报告期价格变动损失后的变动。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95亿元的价格收购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武汉钧恒”)30%的股权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具体事宜。2024年5月19日公司与杭州杭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及《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对外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杭州杭实清紫泽源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湖北省武汉市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对外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45)。
3、2024年6月17日,已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完成本次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对外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46)。
4、2024年7月1日,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全部完成了转让价款的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对外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48)。
5、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2亿元,公司投资比例70%,武汉钧恒投资比例30%,投资计划分期执行,首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A公司的设立最终目的是由A公司100%出资在马来西亚投资境外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马来西亚B公司作为公司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后续投资安排,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在本次计划总投资额度内,根据境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与武汉钧恒就前述事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证券代码:001267证券简称:汇绿生态公告编号:2024-063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446,4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4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999,997.44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2,55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317,440.31元。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2022年9月8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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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原“总部办公楼募投项目”变更为“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S203EPC”)”及“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环湖生态EPC”)”。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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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部办公楼项目”已终止,变更为“S203EPC”和“环湖生态EPC”,变更后募集资金差额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2: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项目截至目前已完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
注3: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环湖生态EPC项目上使用585.90万元的银行票据进行支付,由于环湖生态EPC项目已完工,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金额不进行置换。
三、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一)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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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1、五条道路EPC
五条道路EPC原计划于2023年5月竣工验收,因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和体育北路(临空大道-燕沙路)市政道路整体完工时间预计延迟至2023年末,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体育西路(鄂东大道-临空大道)部分路段绿化受周边酒店施工影响无法按计划施工,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
2、S203EPC
S203EPC原计划于2023年10月竣工验收,因K21+031-K26+100段市政道路未完成而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根据目前现场整体施工进展,K21+031-K26+100段市政道路预计在2023年10月份后陆续分段交付,公司预计工程整体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
3、环湖生态EPC
环湖生态EPC根据合同要求,原计划开始工作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工期为365日历天。因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于2023年6月18日进入汛期,至2023年7月中旬梁子湖水位上涨近2m,该项目建设范围约10万㎡被淹没而无法施工,故而影响原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的施工。预计完工时间延后到2024年8月。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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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五条道路EPC原计划于2023年5月竣工验收,因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和体育北路(临空大道-燕沙路)市政道路整体完工时间预计延迟至2023年末,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体育西路(鄂东大道-临空大道)部分路段绿化受周边酒店施工影响无法按计划施工,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公司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并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截至目前,由于将军大道部分市政管网未施工,导致公司局部作业面暂时无法按计划施工,致使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基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影响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影响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汇绿生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1267证券简称:汇绿生态公告编号:2024-05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1267证券简称:汇绿生态公告编号:2024-06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兴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影响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