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控股子公司领75万元罚单 被责令停产整顿3天
陕西能源(001286)10月17日晚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凉水井矿业”)于2024年10月16日收到榆林市能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凉水井矿业存在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未任命专职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煤辅助运输大巷永久避难硐室内未悬挂物资清单牌板,压风自救装置压力表故障,一台灭火器未按期检验;未配备饮用水,急救药箱内药品受潮发霉未及时更换;胶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机尾皮带未安设人行过桥,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吊挂不规范、压风供水施救装置需更换;多参数气体检测仪需重新标校。
针对上述事项,榆林市能源局对凉水井矿业罚款合计7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3天,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陕西能源称,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督促凉水井矿业积极予以整改。公司将引以为戒,持续督导子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管控,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各项规定。
陕西能源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煤炭生产和销售。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核准的煤电装机总规模达到1725万千瓦。202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发电量240.9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2.58%;完成上网电量224.85亿千瓦时;完成原煤产量1165.38万吨,同比增加3.35%;实现营业收入105.75亿元,同比增长14.36%,其中,电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0.18亿元,同比上升12.67%,煤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9亿元,同比上升22.49%;实现利润总额28.50亿元,同比增长10.90%,其中,归母公司净利润15.41亿元,同比增长16.70%。
今年5月31日,陕西能源曾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麟北煤业”)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彼时公告,麟北煤业因存在矿井超定员组织生产、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中未明确规定准备队风简回撤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矿井未按照《1012102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回撤作业、现场施工瓦斯钻两名工作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等违法事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麟北煤业进行罚款合计376万元,责令停产整顿,警告。
其中,针对存在矿井超定员组织生产事宜,责令麟北煤业停产整顿3天,对煤矿处117万元罚款;针对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事宜,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天,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瓦斯抽采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风量配备到位,杜绝瓦斯高值持续超限,对煤矿处167万元的罚款。
公司正在督促麟北煤业按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待隐患整改完成,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后恢复生产。
据陕西能源6月3日公告,麟北煤业已按要求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按时完成全部整改工作。麟北煤业于2024年6月1日收到《麟游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复工复产的批复》,原则同意麟北煤业所属煤矿恢复正常生产。麟北煤业目前已按照批复恢复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