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04:52  中电港(001287)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900,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7,905,813.77元,公司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继国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继国、陈雯海、吴志锋、潘玫、刘迅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合规管理制度》

  董事会认为,该制度能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规范和加强合规管理,提升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制订的《合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合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顺川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0,394.15万元,具体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7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9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4月13日)4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投入项目64,124.05万元,公司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各类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5,519.07万元,其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154,99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3,331.22万元(不含现金管理收益)。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331.22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或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授权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授权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范围内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予以披露。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