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1308证券简称:康冠科技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内部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5日,时限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均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08证券简称:康冠科技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一列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计划分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为了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5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725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08证券简称:康冠科技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黄绍彬、杨健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08证券简称:康冠科技公告编号:2024-030
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郑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