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下午14:00在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公司2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十五)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五)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六)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一、本次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公司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12:00,14:00-17: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证券投资法务中心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17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证券投资法务中心,邮编:5240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liwj@yuehaifeed.com。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冯明珍、黎维君
联系电话:0759-2323386
传真:0759-2323386
电子邮箱:liwj@yuehaifee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若本人(单位)未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委托,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1313”
(2)投票简称为“粤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涂亮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爱军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冯明珍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二)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2023年,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23年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五)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七)审议《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八)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九)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一)审议《关于非职工监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梁爱军、徐焕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57,920,5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79,5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9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61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海南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安徽粤海饲料有限公司、中山市泰山饲料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于2022年3月4日分别与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金额为41,174,206.04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已减手续费)。具体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公司账号686075303459账户余额391,544.20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孳息净额。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余额不包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80,000,000.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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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7,920,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79,500.00元。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
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57,920,5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79,5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619号)。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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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86,826,273.38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294,873.3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31,400.00元),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85,134,966.31元(含前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294,873.38元),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共计8,813.23元,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8,848,828.95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3,784,549.41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节约150万元财务费用(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结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职工监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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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非职工监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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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工监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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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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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5:00--17:00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5:00--17:00
二、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东方财富路演平台(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43307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说明会。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说明会将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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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郑石轩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郑会方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冯明珍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冬梅女士;独立董事张程女士;保荐代表人李兴刚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会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