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0 00:00  长青科技(001324)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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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24证券简称:长青科技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0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111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3,800万股的0.80%,其中首次授予89万股,预留22万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银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芝会计机构负责人:凌芝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银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芝会计机构负责人:凌芝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24证券简称:长青科技公告编号:2024-04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胡锦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枫、监事吴晨杰、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运宏、总工程师李群力、财务总监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24证券简称:长青科技公告编号:2024-04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以下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