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产品不适用于火箭燃料
证券之星消息,胜通能源(001331)01月1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贵司的能源产品能否用于火箭燃料?胜通能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从事LNG的采购、运输和销售业务,主要应用于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领域,不适用于火箭燃料。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投资者:液体燃料导弹以东风-5系列为代表,东风-5C在2025年阅兵中亮相,采用四氧化二氮与偏二甲肼等可贮存液体推进剂,具有射程远(东风-5C最大射程超1.6万公里)和载荷大的优势,可携带多枚分导式核弹头(如东风-5C可搭载10枚),请问贵司的能源产品是否可以用到液体燃料导弹中?胜通能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从事LNG的采购、运输和销售业务,主要应用于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领域,不适用于液体燃料导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