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366证券简称:播恩集团公告编号:2023-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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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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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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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事项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1366证券简称:播恩集团公告编号:2023-049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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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期间,指定由公司董事曾华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华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自2023年8月24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公告。
二、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22883999
传真:020-22883999
电子邮箱:ir@bo-en.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中段播恩集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66证券简称:播恩集团公告编号:2023-047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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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8月24日,董事曾华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由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66证券简称:播恩集团公告编号:2023-048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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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庆昌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