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3-27 02:18  通达创智(00136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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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因公司2024年仅达到了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仅为 80%。因此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7656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33.7656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9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身故(非职务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因公司2024年仅达到了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仅为80%。因此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7656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4,174,600股变更为113,836,94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174,600元变更为人民币113,836,94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174,600元变更为人民币113,836,944元,同时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20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股东会”或“会议”)。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决议召开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现场会议者,可以使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详见附件2)出席会议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出席现场会议须知

(1)会议登记并提供相应证件、文件: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9:00至18:00;采取信函登记的须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8:00之前送达到公司。

(2)当天出席携带证件、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未提交文件;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 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未提交文件。

自然人股东: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未提交文件;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未 提交文件。

(3)到会日期时间:请出席会议人员于当天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2.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股东与议案6存在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议案6、议案7是存在前提关系的多个事项相关提案,议案6表决通过,是议案7表决通过的前提条件。

议案6、议案7需要特别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及时间地点:

公司本次会议提供的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信函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9:00至18:00

现场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

2、信函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0)

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8:00

3、电子邮件登记:

E-mail: czstock@xmcz.cn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8:00

(二)登记资料范围及登记办理手续:

1、登记资料范围:

(1)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并向公司提交其中的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归档公司会议档案。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须持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格式模板详见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并向公司提交其中的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归档公司会议档案。

(2)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并向公司提交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持股凭证,归档公司会议档案。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模板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并向公司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模板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归档公司会议档案。

2、提供资料形式:

(1)现场登记时,提供全部资料。

(2)信函登记时,邮寄全部登记资料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提供其他未提交资料。

(3)电子邮件登记时,发送全部登记资料扫描件;出席现场会议时,提供其他未提交资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文件原件。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雪峰 联系电话:0592-6899399 E-mail: czstock@xmcz.cn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

(四)会议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368”;投票简称:“创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列入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书经自然人股东签字、受托人签字后生效;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后生效,直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效力终止。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2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定期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书面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董事长王亚华先生、董事叶金晃先生、董事王腾翔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沈哲、林东云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议案二《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议案三《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秉承同心多元化战略,以产品设计、精密模具设计开发、多工艺多制程整合及智能制造为核心,积极构建“产品设计+智能制造”体系,高效推进“塑料+五金”双制程联合发展,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工作。

4、审议议案四《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议案五《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议案六《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议案七《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议案八《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议案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议案十《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议案十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议案十二《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情况

本次董事会定期会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6、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348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皓内字[2025]00000010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5]00000458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德皓核字[2025]00000457号)》。

7、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3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定期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议案二《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议案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监管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立的利润分配原则,并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议案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议案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议案六《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违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7、审议议案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名单进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8、审议议案八《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因公司2024年仅达到了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仅为 80%。因此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7656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33.7656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