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7-05 02:45  翔腾新材(001373)公司分析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翔腾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于2023年7月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90,435.7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31,070.38元,合计人民币35,421,506.08元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17.17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6,777,917.4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2,333,640.9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32,890,435.70元。 拟置换金额为32,890,435.7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2,531,070.38元(不含税),拟置换金额为2,531,070.3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综上,截止2023年6月15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5,421,506.08元。

上述预先支付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1414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通过自筹资金按照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行了预先投入及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32,890,435.70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531,070.38元,合计人民币35,421,506.08元的自筹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本次募资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1414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翔腾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具体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7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0、2.00、3.00和4.00属于特别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3年7月19日17: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38。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7月19日(8:30-12:00、13:00-17: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蒋悦

2、联系电话:025-83531005

3、联系传真:025-83479092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邮箱:jiangyue@intfly.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73

2、投票简称:翔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股: 股,股份性质: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股东未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附件三: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