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9月30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锋会计机构负责人:严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锋会计机构负责人:严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3证券简称:翔腾新材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概况
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5,770,820.4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42,564.0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3,237,773.90元,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247,574,476.36元,并扣减2023年度利润分配13,737,377.60元,合并口径前三季度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1,741,888.94元。
母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2,377,739.0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3,237,773.90元,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341,394.17元,并扣减2023年度利润分配13,737,377.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4,743,981.71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截止2024年9月30日,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747,475.52元。不转增,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履行相关程序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按照该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实地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按照该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3证券简称:翔腾新材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冷飞、蒋建华和薛文进)。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截止2024年9月30日,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747,475.52元。不转增,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按照该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商榷、修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也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2:50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3证券简称:翔腾新材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龙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实地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按照该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3证券简称:翔腾新材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责任限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险费: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商榷、修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决策程序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73证券简称:翔腾新材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具体如下: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有关说明
议案2涉及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4年11月14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38。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12:00、13:00-17: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利
2、联系电话:025-83531005
3、联系传真:025-83479092(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邮箱:jsxt-ir@intfly.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73
2、投票简称:翔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股:股,股份性质:)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股东未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
附件三: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73证券简称:翔腾新材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