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公告编号:临2023-045
债券代码:128085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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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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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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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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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全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在做好氯碱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氢能业务,形成氯碱氢能双主业发展模式,推动土壤修复、稀土应用等业务发展。本期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设立了广东氢能研究院和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统筹氢能研发工作,加快氢能发展步伐。研究院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氢能装备研究等技术储备布局,大力发展稀土储氢材料及储氢装备,在制氢及储氢等方面积累丰富经验。公司拥有气态、固态、液态三种储氢方式的技术,大力发展氢能储能业务,氢能生产能力不断提升。本报告期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发展良好,一方面,公司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开发新产品,丰富土壤修复产品系列,在全国各地开展土壤改良工作,大力发展土壤改良业务;另一方面,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将有助于推动土壤修复业务的发展。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实干创造未来”的企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公告编号:临2023-043
债券代码:128085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临2023-045)。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46)。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公告编号:临2023-044
债券代码:128085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临2023-045)。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46)。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