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鸿达(002002.SZ):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孙公司中谷矿业破产重整申请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ST鸿达(002002.SZ)发布公告,公司孙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谷矿业”,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及内蒙古新中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中贾”)《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新中贾以中谷矿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行性为由,向鄂尔多斯中院申请对中谷矿业进行破产重整。
中谷矿业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内03破申1号】、《决定书》【(2024)内03破1号】、《通知书》【(2024)内03破1号】等文件。根据该等文件,鄂尔多斯中院已于2024年1月11日受理了新中贾公司对中谷矿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就该案的管辖法院事宜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请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4)内民辖5号批复,同意将该案移送至乌海中院审理,由乌海中院集中管辖、协调审理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和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乌海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内蒙古新中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被申请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