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上半年,根据公司董事会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业务质量提升和客户结构优化,稳住经营基本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股。
传化智联-智能物流业务:
1、智能公路港业务
上半年智能公路港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14亿元,毛利率78.84%。资产经营方面,夯实多渠道营销拓客,通过客户共享、港仓业务落地等策略提升资产招商能力;强化园区标准化与精益管理,通过园区数字化的持续投入与运营,多维度降低运营成本,园区经营质量得到持续提升。截止报告期,累计实现公路港入驻企业8,367家,出租率86.6%,经营面积602万平方米,车流量2932.2万。
资源经营方面,围绕港内“人、车、货、场”生态场景推动保险及新能源产品多点突破。在无锡、杭州、长兴等10余港快速推广保险业务,提升业务在港内的渗透率;有序推进漳州、西安等4个光伏项目建设以及杭州、烟台等3个充电桩项目落地。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全国累计布局公路港73个,其中投入68个,在建及筹建项目5个,已获取土地面积1,377.28万平方米,实现平台营业额298.4亿元。
2、供应链物流服务
上半年,物流服务业务围绕以公路港为中心引货入港,做强做精产品经营。依托杭州、青岛、成都、贵阳、宜昌、长沙等15港仓运资源,助力行业解决方案与共享仓产品持续增长,联动港内运力企业,单月带动承运业务约1.6亿元。在四川、贵州、湖南区域公路港主攻酒水行业,落地酒水产销地仓;在华东、华中区域公路港,重点突破新能源汽车行业,落地备件仓;其余区域公路港,因地制宜捕捉行业产业特色,整合港内仓运资源,孵化行业解决方案。
截止报告期末,供应链物流服务累计运营仓储面积39.74万平方米,累计在运营客户297家。
3、生态增值业务
上半年,网络货运业务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指引,从提升平台规范经营要求和优化客户结构两方面,逐步提升业务质量。聚焦制造业和商贸业等高价值客群,优化客户结构,并探索生态增值产品。截止报告期末,网络货运业务实现交易额73.88亿元,运单量190万单,累计运营车辆168万辆。
传化智联-化学业务:
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传化化学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落地“1361”战略行动,围绕经营突破、科技创新、产能投放、供应链优化、安全环保等方面能力的打造和提升,紧抓市场机遇,积极应对挑战,纵深推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经营突破:积极推动经营结构优化,着力提升市场份额
传化化学围绕区域结构、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区域结构方面,传化化学加强华南、华北等国内外围市场和东南亚、欧洲、美洲等重点海外市场的资源投放力度,强化区域能力配置,升级基于区域特征和双循环要求的市场打法。纺织印染助剂、合成橡胶、纤维化学品等业务外围区域销量均实现大幅增长。客户结构方面,传化化学开启营销变革行动,不断优化战略客户及大客户攻坚的协作体系,深化品牌内涵建设,构建全系统解决方案,战略客户销量及占营收比重均实现增长。产品结构方面,传化化学聚焦市场重点需求,执行快速、差异化的产品定制与研发,优势大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深化市场洞察,敏锐捕捉新需求和新应用领域的市场机遇,加速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12万吨稀土顺丁橡胶新产能开始投料试车,聚酯树脂高韧性、超耐候等技术模块实现集成应用,功能聚合物聚焦超纤、干贴粘合、汽车底漆等高端新品突破,新产品销量和毛利率进一步得到提升。
2、科技创新:持续推进“3344”工程,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传化化学持续推进重点研发项目攻坚,“高分子新型功能助剂的研究-聚酰胺/聚酯柔性纺织复合材料用高强阻燃水性聚氨酯助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成功入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绿色环保型纺织面料拒水研究在防油、晾干、低温防水、柔软防水等新技术上实现国产突破,锦氨面料解决方案开发出行业首支生物基抗紫外整理剂和兼顾性能和环保的无双酚固色产品。莱赛尔纤维抗原纤化技术取得突破,“链间锁合”技术行业领先。传化化学积极推进技术平台资源链接,围绕技术规划发展路线,加快推进创新孵化与新赛道研究,扩展功能化学品应用领域,开拓有机硅、聚酯、水性聚氨酯在汽车、半导体、电子、化妆品等领域的应用,投资孵化团队,探索新材料市场机会,推进合作平台建设,围绕关键技术获取,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与浙大、浙理工等科研院所携手推进联合攻关项目。
3、产能投放:12万吨稀土顺丁橡胶项目投产,加快推进国产替代
传化化学合成橡胶业务新建12万吨稀土顺丁橡胶装置于2024年7月13日投入运行并实现一次性开车成功,投产后主要生产稀土顺丁橡胶9104和9106,及其稀土系列化产品包括易加工牌号稀土顺丁TF45等,以满足客户对低滚阻、高耐磨等性能的提升要求,另会安排其他差异化顺丁橡胶如线性高度透明牌号TF08S柔性排产,旨在扩展顺丁橡胶差异化市场及满足客户定制化产品需求。本次投产后,传化化学整体顺丁橡胶总产能达到27万吨/年,成为全球顺丁橡胶最大的单体工厂,也是全球稀土顺丁最大的单体工厂,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得到巩固。
4、供应链优化:以客户为中心,强化高效敏捷供应链建设
传化化学持续推进国内外各大基地的整体供应链运行优化,推进全球交付一站式管理,实现从接单到交付的全过程管理,通过智能制造的提质扩面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通过优化库存管理和预测分析降低库存周转天数,通过物流网络优化、物流服务集采等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同时,为加快拓展全球业务,以贴近客户、贴近市场、贴近资源的合规的化工园区为考量原则,加快推进华东、华南等区域的国内新生产基地布局;以“本土、本色、本业”为发展原则,聚焦突破核心区域,加快推进东南亚、中东、拉美等区域的生产基地布局。
5、安全环保:HSE管理优化,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环保降本增效
传化化学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深化风控与安全体系,强化组织保障和运行监督管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常态化运行,起草并发布《传化化学HSE管理基本规范》;推进以安全为核心的一体化生产管理体系/TCPS扩面,持续深化安全领导力三穿透机制,优化传化化学经管会成员“有感领导”、基地干部“个人行动计划”、车间班组现场“网格化”工作,压实全员岗位责任制;组织关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工艺安全、特种作业等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外部HSE经验交流学习,全面推动覆盖各基地的卓越运营,推进关键环保设施及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与降本增效,切实提升制造一线的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0证券简称:传化智联公告编号:2024-03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000,000万元。同时,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440,25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5,02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2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3.03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7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2,432,7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号、天健验〔2015〕47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2年12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2023年1月31日,传化物流集团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2]2021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沧州公路港项目”“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及“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467.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467.5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2020年3月9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濮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临邑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梅河口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华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注销32个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尚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1-6月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含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2,000,000万元
[注2]衢州传化公路港项目、南充传化公路港项目、重庆沙坪坝传化公路港项目、长沙传化公路港项目、青岛传化公路港项目、金华公路港项目、荆门公路港项目、沧州公路港项目、商丘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包头公路港项目、合肥公路港项目、怀化公路港项目、梅河口公路港项目、临邑公路港项目,由于运营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暂未实现盈利或暂未达到预期效益。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业务毛利低于预期,因此未实现预期收益。
[注3]濮阳公路港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1-6月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10证券简称:传化智联公告编号:2024-03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772.72万元,包含如下:
单位:元
■
3、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经调查取证后,对因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被法院终结执行等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报告期内,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原值659.33万元,该部分核销资产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方法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账期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应收票据的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
3、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其他应收款和应收保理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4、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采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对于划分为账期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公司依据五级分险分类,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单个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核销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规定,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公司对部分已计提减值准备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客户均非关联方,对上述款项进行坏账核销后,公司对该部分客户单独建立备查账目,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并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还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7,772.72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5,595.4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约5,595.44万元。本期核销应收账款原值659.33万元,本次核销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方案。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10证券简称:传化智联公告编号:2024-03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000,000万元。同时,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440,2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5,02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2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3.03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7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2,432,7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号、天健验〔2015〕473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濮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临邑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梅河口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华龙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濮阳华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梅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8月26日,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累计注销34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本次注销2个募集资金专户,剩余3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梅河口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城南支行专户、临邑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10证券简称:传化智联公告编号:2024-03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预计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443,000.00万元人民币+1,250.00万元欧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天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天松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天松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下)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82,00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9日
注册资本:22,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河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与公司关系:传化天松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传化(香港)有限公司持股77.4775%,浙江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22.5225%,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额主债权限额为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依据主合同应承担的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倩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倩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8月23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54,013.45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4,275.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06%,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10证券简称:传化智联公告编号:2024-03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家海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10证券简称:传化智联公告编号:2024-03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子道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10证券简称:传化智联公告编号:202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