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凹印版辊、原材料等交易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2025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经核查,认为:2025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签署的关联协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则,公司拟计划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额度:累计余额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可滚动操作。
4、投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5、投资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一年以内)。
6、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投资执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 买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8、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投资建设及资金安全等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统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预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包括已发生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额度和新增的担保额度),目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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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详见附表中列示的公司。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及实际业务需要,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其开展担保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其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965.6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0%。上述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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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原审议通过的申请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审批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3亿元整。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3年3月1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审议通过的申请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9.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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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融资需求,优化工作流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正式合同或协议,办理相关事项的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概述: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2025年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套期保值主要涉及业务品种为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丙烯(PP)/聚乙烯(PE)期货及期权合约,开展期货衍生品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外汇套期保值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期限均为自获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石油炼化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境外业务,若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外汇造成的财务费用波动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商品套期保值
1、主要涉及业务品种: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丙烯(PP)/聚乙烯(PE)期货及期权合约。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目标,预计2025年公司开展期货衍生品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获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2、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25 年出口业务、进口采购、国际融资、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获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会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商品套期保值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2、外汇套期保值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货、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原材料、其他相关产品成本及费用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类型、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风险处理及审查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4、公司设立专门的套期保值业务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对开展套期保值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以及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业务开展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5年3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江蕾女士、总经理潘健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旭先生、独立董事林钟高先生、董事会秘书唐永亮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 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5日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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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