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逾10亿元关联收购光伏电站资产 股价跌1.93%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讯 协鑫能科(002015.SZ)今日收报12.18元,跌幅1.93%。
昨日晚间,协鑫能科发布关于收购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鑫坤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坤能”)拟以自筹资金现金收购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0451.HK)(以下简称“协鑫新能源”)下属13家子公司持有的36个目标公司/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以实际收购协鑫新能源583.87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36个目标公司出具的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以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36个目标公司出具的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上述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118,233.43万元,与上述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合计相比减值65,995.41万元,减值率为35.82%。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09,440.11万元,扣除消缺款后的实际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0,440.11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为协鑫新能源的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朱共山,与上市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协鑫能科称,本次交易是公司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及未来发展需求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扩大公司资产规模和装机容量,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因此实施本次交易有其必要性,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产业并购,对会计核算方法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全部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2023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等有一定提升。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须依法回避表决),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