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ST中捷及董事长等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ST中捷7月13日公告,近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万元至670万元。2023年2月11日,中捷资源披露《2022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亿元至4.2亿元。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黎曙、财务总监倪建军和董事会秘书郑学国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当时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包括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内17名被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尚未宣判,公司在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中进行了风险提示,并表示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经披露不确定因素及风险。2023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同时,公司在《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中对公司存在业绩预告修正的可能进行了披露。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同时,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及时修正,并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且《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在修正的区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