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23证券简称:海特高新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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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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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万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媛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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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万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媛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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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23股票简称:海特高新公告编号:2024-03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23股票简称:海特高新公告编号:2024-03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