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04:16  巨轮智能(002031)公司分析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99,395,6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为轮胎模具、液压式硫化机和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95%以上,均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公司作为国内汽车轮胎模具和液压式硫化机的骨干生产企业,在国内轮胎模具和液压式硫化机市场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业务发展前景好,公司将重点发展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装备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公司产品采取订单式生产方式,汽车轮胎装备生产周期较短,产销率较高;智能装备产品主要为成套定制化产品,产品交付受客户生产车间改造等因素影响,交付周期较长。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主营业务重大变化。

1、子午线活络模具

子午线活络模具在轮胎成品脱模过程中具有结构先进、位移小、成品均匀性好和精度高等优点。根据用途,子午线活络模具可分为全钢子午线轮胎活络模具与半钢子午线轮胎活络模具。前者用于生产全钢丝的商用车轮胎,后者用于生产半钢丝的乘用车轮胎。根据材质,子午线活络模具可分为钢制轮胎模具和铝合金轮胎模具。铝合金轮胎模具较钢制模具而言,具有重量轻、适应性强、花纹品种易于变化和更新的特点,但价格高于钢制模具。铝合金轮胎模具多用于生产乘用车轮胎,钢制轮胎模具较多用于商用车轮胎的生产。

公司的“精铸铝合金模具”和“免排气孔轮胎模具”是我国汽车轮胎模具技术两个重大突破,精铸铝合金工艺改变了传统钢质材料机械雕刻、手工修整方法,以石膏作为型芯定型花纹,铝镁合金高温熔炼后浇注一次成型;“免排气孔轮胎模具”则解决了传统各种模具均必须打钻密集的小排气孔的难题,实现轮胎的真空硫化,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填补了国内空白市场;公司的“大型工程车轮胎翻新模具”、“柔性多块式免排气孔子午线轮胎活络模具”被认定为同行业的“精品模”。以上这些产品都可实现进口替代,逐步改变我国高级汽车轮胎模具长期依赖进口局面。

2、液压式硫化机

硫化机是轮胎企业生产过程中必备的关键技术装备,根据主要动力、结构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机械式硫化机与液压式硫化机。液压式硫化机是在机械式硫化机的基础上发展的,精度和自动化程度较机械式硫化机高,硫化的轮胎均匀质好,适合于子午线轮胎尤其是高等级子午线胎的硫化。液压式硫化机产品经过不断改进提高,技术日臻完善,在国外已广泛运用于高等级轮胎的硫化,国内轮胎市场近几年对液压式硫化机产品的需求稳步增长。

公司自主研发了多种新型结构的液压式硫化机,包括侧板式液压硫化机、框架式液压硫化机、四柱式液压硫化机、锁环式液压硫化机等;规格品种覆盖42寸至68寸等,并快速形成批量订单式生产规模。产品经过了用户的长期使用验证,液压系统密封性良好无泄漏,定位精度及其重复精度高,硫化效率高、安全性能高,节能效果好,已在国内外多家知名轮胎厂批量使用并获得良好的评价。该产品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新推出的智能伺服液压硫化机新产品,通过配置独立的以太网口模块,具备网络通讯的功能,可与轮胎厂MES系统组网,全参数化控制硫化机运行过程,无需人工操作,大大缩短硫化辅助时间及更换模具辅助时间,实现全自动物流及硫化机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网络群控,是未来轮胎无人化工厂的理想装备。

3、机器人

公司机器人产品集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五大功能于一体,其高精参数保证了系统的高敏捷性、高一致性、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具有3-6自动度,拥有6kg-300kg承重等多个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农业/工业机械装备、汽车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电器制造、柔性生产、焊接涂装、民用爆破等行业,加上自主开发的单元控制系统,可代替特定工序人工,实现7天*24小时的无人化作业。公司在机器人核心部件的高精度RV减速器技术取得了重大突破,打破了国外制造技术的垄断,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是国家首批十五家机器人规范企业,报告期内,作为首批参加机器人核心零部件CR认证企业,所开展的性能测试、耐久试验及工厂实地审查等内容均已顺利完成。中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为公司生产并送检的机器人用精密行星摆线减速器(JLRV40E)颁发了6000小时额度寿命试验,是国内率先通过此项测试的RV减速器生产企业,填补了中国机器人RV减速器完成耐久性测试的空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Greatoo (Europe) Holding S.à r.l.通过OPS-Ingersoll Holding GmbH向参股公司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提供的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200.424万欧元展期,上述财务资助按现行汇率折算约合人民币1,390万元。

根据签订的协议,OPS的股东Reiner Jung OPS GmbH & Co. KG将终止其原为OPS公司按约归还公司及香港力丰财务资助所提供的担保并向OPS公司提供100万欧元的财务资助,OPS 公司将用于通过OPS Holding归还公司及香港力丰原向其提供的财务资助各50万欧元,OPS Holding另外将归还公司4240.00欧元。因此,公司、香港力丰、Reiner Jung OPS GmbH & Co. KG向OPS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将分别为150万欧元、150万欧元、100万欧元。

根据签订的协议,对于公司前期与香港力丰共同通过OPS Holding向其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300万欧元(其中公司150万欧元、香港力丰150万欧元),OPS公司将分五期于2023年至2027年期间每年9月30日通过OPS Holding归还公司及香港力丰各30万欧元。如果还款当期OPS公司未拥有相应数额的自由现金或OPS公司经审计的前一年度净利润少于100万欧元,则还款时间自动延期一年。

由于公司间接持有OPS- Ingersoll Holding GmbH66.15%股权,公司董事郑栩栩先生担任OPS Holding董事,公司通过OPS Holding 间接持有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 (即德国欧吉索机床有限公司)43.66%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详细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月19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谢创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谢创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吴豪先生、林瑞波先生、陈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选举谢创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旭钊先生、刘启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吴潮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聘任如下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聘任吴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林瑞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谢创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潮忠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吴豪先生、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陈志勇先生亲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谢创鸿先生、曾旭钊先生、刘启煜先生,全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3GZAA3B0022《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0,875,868.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2,553,243.09元,本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429,112.07元。

董事会提议,为回报股东并结合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情况,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99,395,6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和发展情况,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是国内第一批取得独立签发H股审计报告以及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专业中介机构,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工程造价甲级资格等行业的最高资质,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众多领域,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在履行财务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工作勤勉,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拟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董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董事郑栩栩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董事陈志勇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新增贷款及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的正常生产经营,董事会拟向金融银信部门申请借款,公司2023年新增贷款规模核定为: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基础,在今后连续十二个月新增借款不超过总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融资计划范围内,单笔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权限内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章程》修订有关的新《章程》备案等后续事项。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3年4月18日)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3-7、9-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案2-6、8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4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4、6、7、10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司将单独说明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议案7、8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9、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8日。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豪 许玲玲

(2)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3)电子邮箱:xulingling@greatoo.com

(4)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1”,投票简称为“巨轮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确定募集资金金额以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审议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及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办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10、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报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腾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瑞玲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4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准,审计团队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定于2023年4月25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等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上述相应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创鸿先生主持,监事曾旭钊先生、刘启煜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和发展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监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创鸿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监事曾旭钊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监事刘启煜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