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结合投资活动主要资金流向、项目情况和进展、收益情况等,说明近3年公司营业收入维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持续大额固定资产投入的原因,与公司经营规划是否匹配。
【回复】
①2020年至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主要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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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1年,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主要是2021年12月处置的原全资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类金融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出。2021年,公司为顺应国家宏观政策导向,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22年投资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减少。
2020年至2022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累计100,350.81万元, 主要是公司重点工程项目支出,包括子公司巨轮广州“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支付44,945.47万元以及子公司钜欧云控“巨轮智能工业4.0产业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工程款及相关建设费用支出38,588.69万元,在此期间两个工程项目合计投入资金83,534.16万元,占2020年至2022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例为83.24%。
1)巨轮广州工程项目情况: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制造业突飞猛进,已成为国际制造业中心。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已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种背景之下,各主要行业纷纷加快转型升级,向着高端化、精密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但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在创新能力、核心技术和核心关键部件开发、可靠性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巨轮智能以前瞻性的发展战略高度,为全面提升企业创新体系,加快高新尖端技术发展,吸引高端人才,集聚创新要素,从长期战略规划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广州市黄埔开发区关于战略性高新产业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在开发区成立了巨轮(广州)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和广州巨轮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投资兴建“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公司产业发展战略需要,将研究中心和产业基地融合建设,引进设备包括三坐标测量仪、机器人本体设计系统平台、机器人控制系统研发系统平台、机器人本体仿真分析系统平台、自动化单元/线设计系统平台、自动化单元/线控制系统开发系统平台、高精密数控加工中心等高端研发测试和加工设备,项目突出体现产研一体化、产业集聚化,更加契合当地构建先进制造业高地的产业政策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需要和战略意义。
前期由于总包单位发生多次变更,并因产业布局的调整对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工程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近年,公司为尽快推进工程建设,持续加大对该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促使项目尽快竣工投入使用,现工程总体建设进度85%,预计2023年底竣工。
2)钜欧云控工程项目情况:近年来,巨轮智能以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致力于智能装备产业的研发和产业化,智能装备所占公司营收比例不断上升,目前已成功开发各类型的六自由度轻载机器人和四自由度重载机器人等在内的成型产品,其高精参数保证了系统的高敏捷性、高一致性、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可广泛应用于农业/工业机械装备、汽车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电器制造、柔性生产、焊接涂装、民用爆破等行业;公司自主开发的单元控制系统,采用嵌入式网络通讯控制器实现单元内数控装备、智能机器人等异构设备与单元控制系统的通讯,采用嵌入式智能决策系统和视觉系统与机器人进行集成形成具备一定决策能力的智能系统,可实现过程的智能化控制。同时,公司成功开发了机器人核心关键部件RV减速器,并成功进行了产品验证,产品具有精度稳定,效率高,传动平衡,噪音小,寿命长的特点,已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所颁发的CR认证,是国产机器人厂家首家获得此类认证,产品性能可媲美国际头部机器人企业日本纳博特斯克公司的产品。另外,公司与广东省供销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承担全省冷链装备设施补缺板项目,将为广东省供销系统在各地市建设自动化冷链物流,目前已交付湛江、汕头两个项目投入使用,佛山项目处在建设过程中,部分项目正在技术交流中。
由于机器人+应用作为制造业转型的重点突破领域,智能装备集成应用在工业领域应用将会越来越广阔,为确保巨轮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领先地位,将各关键技术和部件、产品线等进行产业化,亟需建设承载智能装备集成应用的产业化基地;在以上背景下,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德金属生态城园区建设工业4.0产业基地,并被列入揭阳市重点建设项目。
本项目针对农业机械自动化、医药/食品分拣自动化、物流自动化、喷涂自动化、制鞋自动化、轮胎成型自动化、金属抛光打磨自动化等需求,在原有机器人技术基础上,开展成套装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将为调整和振兴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装备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该项目工程按计划分阶段建设,2023年上半年工程一阶段已通过政府验收备案并办妥不动产权登记证,开始试产。工程二阶段于2022年开始投入建设,目前正在加紧进行建设中,预计于2025年底前完成。
②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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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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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为轮胎模具、液压式硫化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其中上述产品在2022年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公司2021年处置的类金融子公司处置前的营业收入除外)99.8%以上。2020年至2022年,公司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逐年上升,从2020年占比8.12%上升到2022年的28.66%;同时,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毛利率较轮胎模具及液压式硫化机高,2022年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毛利率是轮胎模具毛利率的9倍,是液压式硫化机毛利率的2倍。
2021年底,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指出,力争到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聚集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制造业机器人密度实现翻番。预计到2025年我国工业机器人销售规模将达到1051亿元左右。2021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累计销售27.1万台,同比增长50.1%。2022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增速有所放缓,增速回落在9%左右,但其中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的销售增速略高于总体,为公司未来的业务仍然提供积极信号。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中国都处于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黄金时期,工业机器人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产业发展充满机遇。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业务发展前景好,公司将重点发展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装备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2020年至2022年,公司继续加大对智能装备产业固定资产的投入,2021年剥离了类金融业务,进一步聚焦主业,集中资源发展以模具、硫化机为主的基础装备制造业和发展以机器人、智能化装备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近3年公司营业收入维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持续大额固定资产投入系基于公司的战略目标的投资,与公司经营规划保持匹配。
4.年报显示,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325.53万元,本期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360.77万元,累计折旧9,818.29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处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资产类别、用途、取得时间、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摊销及资产减值金额、处置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的计算过程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回复】
公司2022年处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处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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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处置的上述固定资产,已使用多年且基本计完折旧。处置原因主要为相关资产设备经多年使用后已老化、故障频出,无法满足公司现有生产技术要求,且经设备管理部门检修评估确认无法继续使用、修复或者后续维修保养成本大大增加,为最大限度盘活公司资产,为新购置设备腾挪位置,特对相关设备进行处置。在处置前,机器设备中部分可利用的元器件、部件已拆除留存为设备维修备件(未能计价估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固定资产出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进行核算,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均按照有关规定计量,相关参数均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5.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股票存在质押的情况,公司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向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确认了股票质押情况,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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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告编号:2023-005)》。
据了解,吴潮忠先生所质押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为控股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部分用于偿还前期购置商住物业的借款,部分用于个人家庭自用。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目前公司股价高于股票质押业务履约保障比例的平均水平,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质押到期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会采取出售物业筹集资金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芜湖藦卡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藦卡机器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鉴于公司与藦卡机器人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渠道与客户资源,业务、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双方同意建立密切、长期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业务特点及优势,在业务发展、市场营销、技术研发以及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发展和延伸。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藦卡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涛
注册资本:1218.75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设备拆解、转运、安装、维养;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工业自动化控制软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纬四路 19 号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日,藦卡机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各自以最优惠的价格及专业的服务展开全面合作,致力于提升双方各自的业务规模、品牌价值。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约定如下:
1、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同意战略合作期间,在市场同等条件下,以最优惠价格、优先向藦卡机器人提供RV减速器及其零部件。产品销售价格以具体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2、藦卡机器人有权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生产需要,计划向公司分批次采购约50000套RV减速器,首批采购数量约3000套。具体产品采购数量、价格及其他约定由双方另行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
3、双方同意在战略合作期间,针对智能装备和工业机器人应用,在市场同等条件下,双方各自外部业务、生产线技术改造等业务,优先采用对方产品、服务,双方相互给予最优惠的价格,推广对方产品。
4、公司具备强大生产制造能力,在战略合作期间,藦卡机器人部分订单可委托公司生产,实现资源共享,以协助藦卡机器人迅速扩大市场规模,提升业绩。
5、公司在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研发耕耘多年,拥有强大技术团队和顶尖研发能力,在战略合作期间,公司可在控制系统研发、产业化等领域优先向藦卡机器人提供技术支撑(不涉及知识产权转移)。
6、公司是国内机器人打磨抛光应用领域领先企业,鉴于该行业市场前景好,双方同意在战略合作期间,共同开发适用中国市场、具备竞争力工业机器人本体。
(二)双方同意在遵循法律法规、商业运作规律的前提下,交换各自所掌握的相关市场竞争信息、商业资源信息、技术信息等。
(三)双方同意在条件成熟时,探讨产业共同体合作模式,包括不限于双方交叉持股、共同设立合作平台等形式。
(四)双方同意在战略合作期间,建立日常或定期交流机制,双方联合组建工作小组,对合作项目的方式、步骤、进展情况及时会商研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本着“立足长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满足各自战略发展理念的前提下,探索符合双方利益的合作和发展新模式,有利于增强双方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项目的合作进程需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