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25 00:00  苏 泊 尔(00203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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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32证券简称:苏泊尔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下降77.10%,主要系报告期末与利率挂钩的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投资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72.83%,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108.96%,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4、其他债权投资较期初下降68.97%,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以上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下降84.13%,主要系报告期末下属子公司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出至固定资产所致。

  6、合同负债较期初下降62.87%,主要系报告期末下属子公司部分经销商预收款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52.01%,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下降45.46%,主要系报告期末下属子公司部分经销商预收款减少使得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长147.82%,主要系报告期末业绩奖励基金增加所致。

  10、库存股较期初下降51.8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注销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所致。

  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5.75%,主要系报告期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投资规模减少使得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1.46%,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同期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64.10%,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金额低于去年同期增幅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7.65%,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中投资于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的现金支出减少所致。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89.40%,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4,6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ThierrydeLATOURD'ARTAISE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ThierrydeLATOURD'ARTAISE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32证券简称:苏泊尔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ThierrydeLATOURD’ARTAISE先生召集。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ThierrydeLATOURD’ARTAISE先生、StanislasdeGRAMONT先生、OlivierCASANOVA先生、DelphineSEGURAVAYLET女士及戴怀宗先生在实际控制人SEB集团任职,以上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其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为286名激励对象共计456,20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部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8,674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178,67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801,538,407股减至801,359,733股;注册资本将由801,538,407元变更为801,359,733元。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4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32证券简称:苏泊尔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PhilippeSUMEIRE先生召集。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PhilippeSUMEIRE先生在实际控制人SEB集团任职,其作为关联监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增加部分仍遵循三公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其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为286名激励对象共计456,20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8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1元/股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部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8,674股。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32证券简称:苏泊尔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概述

  1、概述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根据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预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SEBS.A.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SEB集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年初的预计。公司拟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

  2、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五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

  董事ThierrydeLATOURD’ARTAISE先生、StanislasdeGRAMONT先生、OlivierCASANOVA先生、DelphineSEGURAVAYLET女士及戴怀宗先生。

  3)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SEBINTERNATIONALES.A.S(以下简称“SEB国际”)。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可参见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SEB集团

  法定代表人:ThierrydeLATOURD’ARTAISE

  注册资本:55,337,770欧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按法国公司法组建)

  企业住所、注册地址:112CheminduMoulinCarronCampusSEB69130Ecully,France

  经营范围:在各类企业中控股、参股及对其进行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4年9月30日,SEB集团全资子公司SEB国际持有本公司83.18%的股份,基于以上原因,SEB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83.18%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SEB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SEB集团已在泛欧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其在小型家用设备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并通过其出众的品牌组合在近16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旗下品牌包括AIRBAKE、ALL-CLAD、ARNO、ASIAFAN、CALOR、CLOCK、EMSA、IMUSA、KRUPS、LAGOSTINA、MAHARAJAWHITELINE、MIRRO、MOULINEX、PANEX、ROCHEDO、ROWENTA、SAMURAI、SEB、TEFAL、T-FAL、UMCO、WEAREVER、WMF和苏泊尔等。作为多面专家和全线供应商,SEB集团在炊具和小型家用电器领域从事业务,具体涉及厨房电器(用于烹调和制作加工)及个人和家庭护理电器(个人护理、衣物护理和家庭护理)等。SEB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实施采购并销售其各类产品,2024年上半年实现销售37.40亿欧元,营业利润2.1亿欧元,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SEB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1、向SEB集团销售产品

  根据公司与SEB的OEM合同条款约定,公司从SEB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的毛利润应相当于公司及其关联方制造的产品的FOB转让价格的18%(如果一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为人民币82元,则其FOB转让价格应为人民币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2、向SEB集团采购原材料

  上述交易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采购价格。

  3、向SEB集团采购WMF、Lagostina等品牌产品

  上述交易将根据SEB集团向公司采购OEM产品的定价机制的对等原则,按SEB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的毛利润为18%的基础确定,特殊情况除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公司与本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选择与其交易,对扩大公司的海外市场销售及开拓国内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

  2、关于产品销售与采购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OEM采购成交价格依照双方OEM合同条款约定;采购原材料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购WMF、Lagostina等品牌产品采用OEM采购机制的对等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增加部分仍遵循三公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32证券简称:苏泊尔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其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为286名激励对象共计456,20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在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9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88名激励对象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1月10日过户登记至288名激励对象名下。

  7、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79,0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8、2023年2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9,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4日过户登记至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下。

  9、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

  10、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5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

  11、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四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

  12、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限售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日为2022年11月10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因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相应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除上述情况外,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56,20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总量(剔除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已完成回购注销的股份总量)的34.61%;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286名;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

  注: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将于后续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所需手续。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均合格且符合公司及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8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苏泊尔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可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按照其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32证券简称:苏泊尔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78,674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9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88名激励对象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1月10日过户登记至288名激励对象名下。

  7、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79,0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8、2023年2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9,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4日过户登记至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下。

  9、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

  10、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5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

  11、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四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

  12、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因公司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解除当期限售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所在业务单元的相关业绩未达到基础目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整体达成率为73.11%,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相应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故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56,201股,另对178,67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详细信息可参见2024年10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

  注: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将于后续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所需手续。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和条件都保持不变。

  综上,公司拟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8,674股。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

  四、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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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8,674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苏泊尔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的数量、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注册资本尚需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通知和公告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32证券简称:苏泊尔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3:00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3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7日下午5: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方琳

  电话:0571-86858778传真:0571-8685867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邮编:31005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2”,投票简称为“苏泊投票”。

  2.填报意见表决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