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公司收到中审华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审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周俊杰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李启有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伊秀艳女士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现因中审华内部工作安排调整,伊秀艳女士不再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审华指派郑秀兰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周俊杰先生作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的规定,现将项目其中一名签字会计师周俊杰先生变更为吴淳先生。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的签字会计师为吴淳先生、李启有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郑秀兰女士。
二、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吴淳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在中审华执业,从事证券审计服务业务20多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2份。本年度系为华帝股份服务第一年。
签字会计师:李启有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本年度系为华帝股份服务第三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秀兰女士,2010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 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3月开始在中审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本年度系为华帝股份服务第一年。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会计师执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3-005)。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18,510,575.82元,同比增长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90,191.51元,同比下降30.9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818,510,575.8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3,090,191.5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2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3,316,731.12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31,673.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142,920,292.5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41,375,867.67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报告对公司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经销商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3-007)。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在累计金额4,000万美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并同意授权百得厨卫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百得厨卫财务部负责具体交易事宜。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对各银行之间的额度分配进行了调整。综合授信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申请和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其中包括各类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履约保函等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潘叶江先生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并签署与授信银行单笔借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业务的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议案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2023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5”,投票简称为“华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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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议案1-7请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未填报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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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萍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18,510,575.82元,同比增长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90,191.51元,同比下降30.9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