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9,400万元,增长32%,本期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3,747万元,增长55.81%,子公司本期生产经营需要预付材料工程款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5,535万元,下降51.65%,票据到期及使用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0,679万元,增长40.83%,本期民爆生产线及混装地面站建设投入所致;
(5)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54,945万元,增长111.86%,本期股东借款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8,229万元,增长35.23%,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7)预计负债较期初减少2,049万元,下降82.91%,子公司支付预计负债款项所致;
(8)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2,198万元,增长38.37%,专项储备按相关规定计提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93万元,增长72.03%,本期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58万元,下降222.81%,本期子公司收回已提坏账款项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24万元,下降34.21%,本期减少计提减值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80万元,下降69.68%,本期子公司减少处置资产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43万元,增长49.54%,本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22万元,增长38.51%,本期子公司支付的赔偿金所致;
(7)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348万元,下降133.96%,本期民爆产销业务销量下降、爆破施工业务量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01万元,下降32.41%,本期民爆产销业务销量下降、爆破施工业务量减少,回款相应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7,447万元,增长68.18%,上期存在矿权投资,本期无类似投入事项;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7,481万元,下降51.82%,本期融资金额同比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2024-31)。
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24-3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士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士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证券简称:保利联合公告编号:2024-4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证券简称:保利联合公告编号:2024-43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证券简称:保利联合公告编号:2024-46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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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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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三年签署了苏垦农发(601952)、神农集团(605296)、怡和嘉业(301367)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近三年签署了苏垦农发(601952)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签署了杭钢股份(600126)、杭电股份(603618)、奥普科技(603551)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天职所”),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拟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分别与天职所、天健所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会议纪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证券简称:保利联合公告编号:2024-45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强化公司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实际批准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逐项对照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具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主管机关所出具的无异议函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债券市场行情确定。
4.付息方式: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5.兑付金额: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6.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8.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优化债务结构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9.决议有效期: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三、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申报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上述公司债券发行挂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发行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公司债券挂牌、发行与挂牌场所、专业机构的选择、回售与赎回方式等;
2.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公司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等,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3.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办理其他与上述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4.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申报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获得主管机关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主管机关所出具批复文件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证券简称:保利联合公告编号:20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