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04:49  华孚时尚(002042)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3-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2年股份回购事项

  1、2022年4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7,895,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格3.6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3.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303,349.00元(不含手续费),具体详见2022年4月29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3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3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3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3、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总股数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2023-02)。

  4、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2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以公司截止2023年3月20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实际回购期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20日,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99,916,654.12元(不含交易费用)。

  5、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2023年股份回购事项

  1、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60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739,13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478,26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56%。

  2、2023年3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3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最高成交价格3.15/股,最低成交价格3.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8,940元(不含手续费)。具体详见2023年3月2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首次回购的公告》(2023-11)。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6日、2023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4、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总股数的1.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2023-32)。

  5、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31,275,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以公司截止2023年6月16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实际回购期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16日,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100,128,238.7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34)。

  6、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3-42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82号)《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6元,募集资金总额1,140,999,953.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0,339,953.60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21年9月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3371020210120100198791和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账号为4425010000280999988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964,56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26,679,399.60元(包含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0,407,166.68元)。募集资金本期投入32,088,799.60元,其中项目实际投入人民币112,321,042.41元,收回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0,232,242.81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103,167.08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的使用情况: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9月15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7日因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元

  ■

  三、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28,272.94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公告》。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9,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2023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收益14.3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已全部赎回。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3-3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41)。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42)。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3-4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41)。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42)。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