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按要求不纳入前十大股东列示,回购专户持有股数为95,478,485股,占比5.6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上虞华尚数智中心AIGC智算中心项目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与北京国信城研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算力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北京国信向浙江华孚采购算力服务。本次合同期限为36个月,预计合同总金额为7,188.48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签署算力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2024-4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伟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玲芬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国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伟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玲芬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国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5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了274,278,83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40,999,95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4,624,568.82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证确认。此外,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项目计划分别投入募集资金78,846.28万元和33,791.26万元。
2、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该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止2022年10月25日已全部赎回。
3、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28,272.94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
5、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前全部归还。
6、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9,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
7、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8日前全部归还。
8、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
三、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止2024年10月21日,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46.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
(二)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五、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六、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5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95,478,485股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9,761,288.97元(含税)。
2、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公司2024年1-9月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77.68万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2,206.8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105.2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9,761,288.97元(含税,按照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00,681,355股减公司回购专户中回购的95,478,485股,即1,605,202,870股测算)。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相符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5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17:00。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4年11月14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433传真:0755-83735566
登记邮箱:dongban@e-huafu.com(请发送登记资料以后,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
联系人:孙献、汪疏影邮编:51804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2;投票简称:“华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天)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章: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54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际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5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52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