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占比超标 国机精工拟五年内降至合规
◎记者 夏子航
4月11日,国机精工披露再融资问询函回复的修订版,显示公司已经出具《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函》。国机精工表示,就规范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较高的情形,公司承诺,5年内将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占比降低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
根据此前披露的再融资申报材料,截至2023年9月30日,国机精工员工总人数为1880人,劳务派遣人数为1187人,劳务派遣员工占总用工人数的比例为38.70%。而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针对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在此前的审核问询函中予以重点关注,要求国机精工说明劳务派遣占比超过10%的原因,劳动用工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因劳动用工违规受到处罚的风险;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结合劳务派遣用工特性和主要职责、本次募投项目核心技术水平及来源,说明高比例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具有相应人才储备和技术水平,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国机精工回复表示,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用工需求随之快速增加,同时因国有企业入职程序较为严格,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补充用工缺口,导致劳务派遣比例较高。
公司每年根据生产经营任务来增减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主要为辅助性、替代性强的生产操作及后勤管理工作;同时,劳务派遣员工所从事工作内容较为简单,不涉及核心工序,公司对劳务派遣用工直接管理,劳务派遣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操作简单、重复性强,符合辅助性、替代性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机精工表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劳务派遣比例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但公司已充分认识到该劳务派遣用工的不合规性问题并承诺纠正该等情形,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任何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记录。
针对上述劳务派遣不规范情形,国机精工称,公司正在着手进行积极整改,拟通过增加招聘正式员工、吸收劳务派遣人员并招聘为正式员工、将部分业务整体外包给具备专业能力的劳务外包单位等措施提高正式员工人数占比,减少劳务派遣用工需求,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国机精工回复称,本次募投项目系使用MPCVD设备采用MPCVD法制备大单晶金刚石和超高导热单晶/多晶金刚石。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相应的人才储备和技术水平,在高比例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