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终止收购厦门靠谱云100%股权 股价一字跌停

查股网  2024-05-21 10:19  *ST同洲(00205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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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1日讯*ST同洲(002052.SZ)今日股价一字跌停,截至发稿报1.47元,下跌5.16%,总市值10.97亿元。

  *ST同洲(002052.SZ)昨晚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ST同洲原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朱丹、柳明兴等1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厦门靠谱云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ST同洲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据ST同洲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因此,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公司与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而被大族控股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2月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与大族控股诉讼案件已和解并执行完毕,被冻结的主要银行账户已经被解除冻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尚存在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完全消除。

  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同洲”变更为“*ST同洲”。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代码仍为002052,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ST同洲2024年1月22日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显示,交易完成后,靠谱云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对价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截至预案签署日,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股份支付及现金支付比例等交易安排尚未确定。

  上市公司拟向腾旭实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过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腾旭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刘用旭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通过实施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腾旭实业为公司董事长刘用腾的兄弟刘用旭担任控股股东的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腾旭实业预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刘用旭预计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腾旭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朱丹、柳明兴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将超过5%,为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对于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ST同洲在昨晚的公告中称,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和协商,交易各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确定性较大。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和交易各方协商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ST同洲表示,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等相关方签署的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鉴于上述先决条件尚未满足,交易相关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