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002052):披露公司涉及诉讼进展
同洲电子(002052)11月19日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 03 民初5123、5434 号、(2025)粤 03 民初 2466、2475 号】、《民事裁定书》【(2024)粤03 民初3226、5156号、(2025)粤 03 民初 2455、2522、2526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丁文玲、陆兵等33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准许投资者张大玉等4 名投资者撤诉,驳回唐莉等 2 名投资者的起诉。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涉案金额:一审判决公司向丁文玲、陆兵等33 名投资者赔偿损失1362413.49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25716.61 元。准许投资者张大玉等4 名投资者撤诉,驳回唐莉等 2 名投资者的起诉。
资料显示,同洲电子(002052)主营业务为能源领域业务、公司机顶盒领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