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乳源能源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投资建设风电场三期30MW项目,风电场共安装6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30MW,配套建设储能规模3MW/3MWh储能,项目动态总投资19,962.65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乳源能源公司增资不超过3,992.53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33,992.53万元(含已投产的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项目一、二期审批的注册资本金合计30,000万元)。乳源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2023年4月20日,乳源能源公司取得《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韶关乳源大布三期风电场(分散式)项目核准的批复》(韶发改核准〔2023〕12号);2023年8月18日,乳源能源公司取得《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韶关乳源大布三期风电场(分散式)项目核准文件变更的复函》(韶发改核准〔2023〕19号),项目名称由“韶关乳源大布三期风电场(分散式)项目(项目代码为:2212-440232-04-01-148190)”变更为“韶关乳源大布风电场三期”,项目由分散式变更为集中式风电。项目已于2023年5月22日取得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韶供电函〔2023〕112号函同意接入。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场三期30MW项目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乳城镇富源工业园三栋二楼20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2月20日。
5.法定代表人:王利智。
6.注册资本:25,600万元。
7.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水电站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风力发电与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销售;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
8.乳源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乳源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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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乳源能源公司聘请广州华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韶关乳源大布风电场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YDL-F20012K-A01)。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工程场址于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场址高程约730m-1240m,为山地地形。大布镇交通条件得天独厚,省道公路穿南北。距离乳源县67公里与英德市相邻,其对外交通便利,并网条件好,是建设风电场较好场址。
经长年代评估,测风塔110m高度测层长年代平均风速为7.11m/s,风功率密度为362.5W/m2;测风塔110m高度长年代平均风速为5.71m/s,风功率密度为188W/m2。本风电场110m高度附近的风功率密度等级属于1-3级水平。
2.工程建设任务为:本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30MW,拟设计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在韶关乳源大布二期风电场升压站旁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新建1座生产楼,配置3MWh/3MW储能,采用租赁方式。
3.该项目装机总容量为30MW,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63816.755M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127.23h。
4.该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工程动态投资19,962.6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6,654.22元;工程静态投资19,627.3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6,542.46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为广东省标杆燃煤电价0.453元/kWh(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13%(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87%(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9.61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原材料及风机等价格上涨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723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5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瓦提100MW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瓦提能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境内投资建设100MW光伏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42,691.60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阿瓦提能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境内投资建设100MW光伏项目,容配比约为1.3,配套建设储能规模10MW/20MWh,项目动态总投资42,691.60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新疆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阿瓦提能源公司增资不超过8,538.32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84,989.32万元(含已投产的新疆阿克苏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一、二、三期及阿瓦提县粤水电40万千瓦光伏+储能市场化并网项目审批的注册资本金合计76,451万元)。阿瓦提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已于2023年9月19日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项目代码2309-652928-04-05-848321,纳入项目清单的新能源项目视同备案。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瓦提100MW光伏项目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新型光伏工业园区。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4月10日。
5.法定代表人:高飚。
6.注册资本:68,071万元。
7.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投资开发与技术咨询。
8.阿瓦提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阿瓦提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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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阿瓦提能源公司聘请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工程场址位于新疆阿瓦提县境内,位于阿瓦提县城西南方距离约26km、S309公路距离项目场区南侧约11km东西向通过。附近有已建乡村道路,交通一般。场址区地貌单元属阿克苏河冲击扇平原区,地形平缓开阔,有少量耐旱植被生长。
项目工程代表年太阳辐射总量为1516.6kWh/m2(5459.76MJ/m2),属于太阳能资源B类“很丰富”地区,场址区域太阳能资源稳定度等级为“一般”(C级),直射比等级为“中”(C级)。
2.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建100MW光伏项目,工程储能系统容量按项目装机容量的10%配置,本期为10MW/20MWh配置。本工程采用58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共计安装223912块光伏组件;光伏场区共划分为30个3.2MW和2个2MW光伏方阵。本项目分两部分:管理站区(含110kV升压站区及生活区、储能区)、光伏阵列区。新建1座110kV升压站。
3.该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29.86896MWp,交流侧装机容量100MW,容配比约1.3。该项目运营时考虑限电因素,1-3年限电率按20%考虑,之后限电率每3年递减5%,第13年进入正常运营期。项目25年总发电量4481476.07MWh,年均发电量179259.04MWh,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1380.31h。
4.工程计划建设期为6个月,工程动态投资42,691.6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3,287.28元;工程静态投资42,336.72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3,259.96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262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02%(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4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3.30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新疆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881.69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5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新疆伽师500MW光伏治沙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伽师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伽师能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境内投资建设新疆伽师500MW光伏治沙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185,002.25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伽师能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境内投资建设新疆伽师500MW光伏治沙项目,容配比约为1.18,配套建设储能规模50MW/100MWh,项目动态总投资185,002.25万元。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185,002.25万元,资本金占20%,新疆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伽师能源公司增资。伽师能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不超过37,000.45万元。伽师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已于2023年9月19日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项目代码2309-653129-04-01-744806,纳入项目清单的新能源项目视同备案。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伽师500MW光伏治沙项目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伽师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团结东路07号1楼101室。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年9月26日。
5.法定代表人:王东彪。
6.注册资本:100万元。
7.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8.伽师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9.伽师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伽师能源公司聘请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粤水电伽师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拟建场区位于喀什地区伽师县境内,位于伽师县东南方向约33km。场地周边及场区内无已建道路,场区周边交通较差。拟建场区地势开阔较起伏,地貌单元属于沙漠过渡地带,地表为荒漠景观,地表植被发育一般。
项目工程代表年太阳辐射总量为1514.9kWh/m2,属于太阳能资源B类“很丰富”地区,场址区域太阳能资源稳定度为C级“一般”,直射比等级为C级“中”。
2.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建500MW光伏项目,工程储能系统容量按项目装机容量的10%考虑,储能时长按2小时考虑,本期储能系统按照50MW/100MWh配置。工程采用58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共计安装1015300块光伏组件;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项目分两部分:光伏阵列区和储能区。新建1座粤水电伽师县220kV升压汇集站。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加快实现“双碳”目标有积极作用,在退化、沙化及盐碱化土地上科学规范有序开展“草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复合项目能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草原质量,增加作物产量,促进生态与经济双赢。光伏电站的建设本身有利于土地沙化的治理,因此,本工程规划采用“沙漠+光伏+牧草”的模式,太阳能电池组件最低点离地高度按照1m考虑。
3.该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588.87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50MW,容配比约1.18。该项目运营时考虑限电因素,1-3年限电率按20%考虑,之后限电率每3年递减5%,第13年进入正常运营期。项目25年总发电量19737216.07MWh,年均发电量789488.64MWh,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1340.67h。
4.工程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工程动态投资185,002.2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3,141.63元;工程静态投资181,958.14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3,089.93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262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57%(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74%(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2.67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新疆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881.69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5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45,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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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2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3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伽师500MW光伏治沙项目的公告》。
2.提案1、2需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无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方式:电话或传真。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3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1.股东根据本通知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
1.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签章):
2.委托人持股数: 股
3.股份性质:
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委托人股东账户:
6.受托人姓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
8.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