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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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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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及说明:
1.应收票据本期减少11,770.61万元,降低39.55%,主要原因是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减少。
2.应收账款本期增加45,103.18万元,增长48.80%,主要原因是本期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延长。
3.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减少15,541.24万元,降低48.47%,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已质押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4.预付款项本期增加2,425.14万元,增长71.68%,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预付款增加。
5.在建工程本期增加2,303.10万元,增长52.98%,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入增加。
6.应交税费本期减少495.25万元,降低40.18%,主要原因应交增值税减少。
7.其他流动负债本期减少4,875.97万元,降低51.59%,主要原因是部分已背书或贴现票据到期转出。
8.长期借款本期增加12,834.11万元,增加34.01%,主要原因是本期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负债结构,增加了银行中长期贷款。
9.营业外收入本期增加287.32万元,增加2291.0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债务重组收益增加。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减少5,849.35万元,降低312.51%,主要原因是本期客户结算周期延长,货款回收受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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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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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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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作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海山会计机构负责人:问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宋作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海山会计机构负责人:问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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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23-01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作宝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23-01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