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23-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的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作宝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23-04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通讯形式参加会议的包括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郑志刚先生、李勇先生,董事马振珠先生、侯涤洋先生、孙祥云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作宝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9)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8.09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2、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马振珠、侯涤洋、宋作宝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告编号:2023-048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俊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9)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