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国轩高科信披不及时收监管函
中新经纬12月8日电 8日,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交易事项,深交所向国轩高科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公告截图
监管函显示,2023年9月7日,国轩高科与美国伊利诺伊州政府签署了REV补贴协议。对于该重大交易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23年10月12日才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7日,因上述行为,安徽证监局对国轩高科出具警示函并对董事长李缜、董事会秘书潘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官网显示,国轩高科成立于2006年5月,2015年5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储能、输配电设备等,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材料及电芯、三元材料及电芯、动力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及储能型电池组。
业绩方面,2023年第三季度,国轩高科实现营业收入65.40亿元,同比增12.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3亿元,同比降2.82%。二级市场上,截至8日收盘,国轩高科收跌1.19%,报22.50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