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签署REV补贴协议等重大交易事项,国轩高科及董事长、董秘收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国轩高科12月8日公告,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对李缜、潘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公司董事长李缜、董秘潘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9月7日,公司与美国伊利诺伊州政府签署了REV补贴协议。对于该重大交易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23年10月12日才进行披露,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不符合规定。公司董事长李缜直接参与了与美国伊利诺伊州政府签署协议的相关工作,董事会秘书潘旺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二人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