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东洋被警示,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未按规定信披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 因存在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警示。
据山东证监局网站26日公布的监管措施信息显示,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占用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2017年12月29日公司与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合同期限5年,约定上市公司投资融通资本乐享1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2期。2018年1月3日公司向资产管理计划帐户支付投资款7800万元。经核实,上述投资款7800万元分别于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4日通过中间账户转入东方海洋集团账户,至今尚未转回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
上述事项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4月28 日,公司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披露了上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
山东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证监会表示。公司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司的独立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于2006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SZ:002086),主营业务为海洋牧场生态养殖、水产品加工出口及精深加工、大健康产业,保税物流、休闲渔业等。现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发稿,*ST东洋股价跌0.36%,报2.73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