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86证券简称:东方海洋公告编号:2024-06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6证券简称:东方海洋公告编号:2024-06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22号《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68,6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73,91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18年4月19日止,公司以上募集资金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审验。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566,788,767.40元,其中包含上市发行费用3,520,000.00元,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46,307,993.14元,其中重要支出项目包括: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89,646,4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2,654,692.4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4,006,900.6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2,907,932.70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2,907,932.7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该资金包括2023年以前归还的挪用募集资金1,556,000.00元及2024年4月25日归还的金额386,635,229.16元合计数。被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司法扣划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经通过管理人账户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被挪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经由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8年4月26日,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华夏银行烟台莱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保荐机构就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发表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及保荐机构补充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25日,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96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5月1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对东方海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募投资金到位后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用于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支出合计252,301,092.45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
2018年5月1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合计金额40,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475,222.22元。公司已全部赎回理财产品。
(四)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向上述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出具了《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2018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2,000,000.00元、43,500,000.00元、46,500,000.00元,合计132,000,000.00元。2018年5月25日,对于银行存放的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
(二)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294,006,900.69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莱山区法院作出(2023)鲁0613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已经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含全部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的本金及利息)的缺口现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2024年4月25日,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划扣)、挪用的公司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共计386,635,229.16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扣划)、挪用公司的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偿还完毕,具体内容参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086证券简称:东方海洋公告编号:2024-06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话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6证券简称:东方海洋公告编号:2024-06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电话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及审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顺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