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政府携手河南资产,推动化解“新野纺织”退市风险 *ST新纺、辉丰股份、索菱股份索赔进行中
据悉,为推动*ST新纺(002087)风险的化解,新野县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5月中下旬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顾问服务协议》。河南资产将积极配合新野县政府对新野纺织进行独立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基础上,拟定重组策略并提供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构等咨询服务,积极协助重组方案的实施。对此,我们将持续关注。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ST新纺、辉丰股份、索菱股份的索赔,请股民朋友关注。
注意:辉丰股份、索菱股份的索赔诉讼时效!
*ST新纺被出具警示函,受损股民可联系索赔
2023年5月6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002087)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号)。
经查明,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2016年至2020年年报中存货等财务信息存在重大差错,预计累计影响未分配利润约18亿元。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辉丰股份股民获一审胜诉,诉讼时效即将届满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96)曾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号)。
经查明,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林某某实际控制的福建裕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华石油”)与华东(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石油”)存在密切关系。
辉丰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石化”)自2016年7月起,开始与华东石油及林某某控制的公司开展成品油购销贸易。在购销贸易中,辉丰石化不进行货物的交收检验,同时为林某某控制的公司的销售回款提供一定账期。辉丰石化与除了林某某控制的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没有类似的销售模式。林某某承认,其控制的公司与其他采购方没有类似账期的安排,辉丰石化为销售回款提供一定账期的做法,目的是为其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融通,帮助其解决资金紧缺的问题。
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8年4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注意:预估辉丰股份的索赔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9月26日!
索菱股份收行政处罚,股民索赔案获胜诉
据悉,索菱股份股民索赔案已有终审胜诉。同时,索菱股份发布了2022年年报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表,相较上年同期,重整后索菱股份2022年度及今年第一季度均实现扭亏为盈,利好索赔。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766)曾于2020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注意:预估索菱股份的索赔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