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华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珍女士,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高端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小冬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安永华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1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16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41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John Charles Dandolph Iv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Paul Vallis董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委托Scott Dennis Horrigan董事投票表决。董事 John Charles Dandolph Iv、Brian Eldon Walker、Scott Dennis Horrigan、Chad David Cannan,独立董事胡命基、朱清滨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0)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并立足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定,本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41万元。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8.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
9.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9.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9.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9.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制度》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胡命基、李军、朱清滨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胡命基、李军、朱清滨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1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顾问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签订〈顾问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第5-6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6-8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田寿波、王贵娟
联系电话:0533-3283708
传 真:0533-3282059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
邮 编:256100
电子邮箱:sdlyzqb@luya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8”,投票简称为“鲁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性质及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提案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5、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4一019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侃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41万元。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顾问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签订〈顾问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