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被强制退市 曾连续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ST新海(002089.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18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024年2月5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认定公司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认定的事实及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8条的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2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ST新海表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上市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3月26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3月26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4月17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