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44,914,137.36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491,413.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7,549,061.46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8,199,999.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9,771,786.0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95,466.19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22,649.73元。
公司2021-2023年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782,142,378.36元。截至2023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63,182,154.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79,771,786.08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2021-2023年母公司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合计159,806,887.93元;2021-2023年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合计-782,142,378.36元。
2、有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如下:
在同时满足以下第(1)项至第(3)项条件前提下,公司应进行利润分配,但出现第(4)项至第(6)项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公司正在或将要实施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该事项累积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
(6)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55%。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在现金分红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因公司2021-2023年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合计-782,142,378.36元,截至2023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63,182,154.71元,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同时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母公司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可靠资金保障。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4-00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3)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情况确定,预计本年度审计费用175万元(包含内控审计4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没有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结合和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审计服务质量等方面,并综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4-00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
3、投资品种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一年之内(含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低风险类产品。
(3)由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4-00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5月4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运输”)签订了《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及2021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及《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现此协议将于2024年5月4日到期,公司拟继续与金王运输签订《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约定金王运输继续为公司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海运及空运等业务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标准不得高于其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根据近三年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预计与金王运输每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服务期限为三年。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对手方金王运输是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唐风杰、杜心强回避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4500万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2号楼2501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76.30%;济南泰翔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3.70%。
2023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015.57万元,净资产4,518.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86.07万元,净利润2.79万元。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金王运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王运输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运输快递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情况按月支付,如当年累计超过2300万元,需根据超过部分金额大小,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之后方可支付。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1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运输及快递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海运及空运业务服务(包括订舱、仓储、中转、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等);
2、甲方为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
3、甲方为乙方提供办理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业务服务;
4、甲方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其他服务。
第2条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2.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而向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的标准不得高于甲方当时为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
2.2甲方于每月末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当月发生服务费,如当年累计费用超过2300万元,需根据超过部分金额大小,经乙方有权机构审批之后方可支付。
第4条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4.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经乙方之董事会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批准后生效。
4.2除非出现本协议第5条规定的情形,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3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少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请求。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延长达成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4.4鉴于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甲乙双方同意,预计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超过乙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时,则应经乙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批准后方可继续履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因业务需要由金王运输为公司提供运输、快递服务。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金王运输(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95.83万元。
公司近三年来与金王运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唐风杰、杜心强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3、《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拟签订稿。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4-01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每年对外出口收入大部分是以美元结算,为缓解远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风险,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套保等方式降低汇率波动产生的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该等业务的组合。
3、交易金额:审批的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合约发生额不超过8500万美元,审批的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每年对外出口收入大部分是以美元结算,为缓解远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风险,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套保的方式降低汇率波动产生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近几年外汇收支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以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周期情况,拟定授权期限内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金额不超过8500万美元,审批的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通过与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该等业务的组合。
(四)交易期限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至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外贸业务所收到的外币,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四)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部应保证按照董事会要求实施具体操作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审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总裁报告,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处报告;公司总裁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提出解决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4-01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
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南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南路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净额10,000万元,授信净额由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众妆优选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产业链”)名下房产和全资子公司众妆优选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妆优选”)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签署担保协议起)。
2、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金王产业链和众妆优选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03-0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143182166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公司住所:青岛即墨市环保产业园
注册资本:69089.75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1.54亿元,负债16.94亿元,资产负债率53.69%,净资产14.32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0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按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41,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24,095.6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82%,其中1000万元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3,095.68万元为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8%,占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17%。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4-00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二四年四月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新材料蜡烛与香薰及工艺制品业务、化妆品业务和供应链业务三大板块。其中,新材料蜡烛与香薰及工艺制品业务、化妆品业务系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板块。
(一)宏观经济形势
2023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不确定性逐步上升,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但是,国内经济保持稳健增长,据海关统计,2023年我国进出口总值41.7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2%。其中,出口23.77万亿元,增长0.6%;进口17.99万亿元,下降0.3%。外贸运行总体平稳,进出口规模逐季抬升,分季度看,一季度为9.69万亿元,二、三、四季度都在10万亿以上。
图1:近三年全国进出口总值情况表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2023年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发挥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
图2:2023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势图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
1、新材料蜡烛与香薰及相关工艺品
公司所从事的新材料蜡烛与香薰及相关工艺制品行业属于日用消费品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市场已经比较成熟,其总体市场销售额不会出现跳跃式的高速增长。但是出于文化和日常生活习惯需要等原因,蜡烛与香薰及相关制品已经成为国外消费群体生活的必需品,相关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这使得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刚性。近几年来,随着国内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对居民生活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居民消费行为从基本型向享受型的转变,蜡烛作为生活装饰品与香薰逐步被市场接受,国内需求也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因此,国内外市场对蜡烛与香薰及其相关制品的消费需求将长期稳定存在并持续增长,使得行业具有稳定的发展前景。
图5:近三年全国蜡烛及类似品、除臭类产品年度出口情况
2、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化妆品行业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专营店、商超、百货、药妆店、美容院、电商等。近年来,连锁专营渠道和电商渠道发展迅速。连锁专营店渠道方面,以屈臣氏、万宁等为代表的国际性背景的化妆品连锁专营店经济实力雄厚,经营模式成熟,发展迅速并已经成为化妆品专营店渠道的主流模式。化妆品连锁专营店亦凭借差异化的消费,市场渗透率高及渠道下沉快的优势,在近几年取得快速发展,集中度也明显提升。电商渠道方面,近几年直播带货渠道兴起,打破了传统的营销方式,带动了传统渠道的更迭和升级,化妆品营销渠道逐步向多元化、数字化发展,通过社交媒体平台与消费者互动,宣传产品信息,推广品牌形象,同时也可以借助社交媒体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功能,更好地了解消费者需求和市场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3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化妆品类4,141.70亿元,同比增长5.1%
近几年来化妆品行业监管趋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化妆品功效、化妆品标签、化妆品原料及安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针对不合规行为给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化妆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行业发展逐渐规范化,相关政策的出台,也加快了淘汰劣质企业的进程,推动化妆品企业完善自身建设,推动了具有实力的化妆品企业进一步发展,也将推动化妆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2023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俄乌冲突以及单边主义造成海外市场购买力不足,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贬值,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新材料蜡烛及香薰制品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对生产线的智能化和信息化的改造升级,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开发新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此外公司也根据国内市场对家居香薰需求的不断增长,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开发迎合国内消费需求的香薰产品,在天猫、小红书、抖音等多个线上平台以及屈臣氏进行布局,随着接触式社交场景增加,居民消费信心回升,消费场景也在逐步向线下渠道延伸。
公司新材料工艺蜡烛业务上游主要是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包含了石油炼化、玻璃制品、香精、纸箱、包装等厂商,下游客户主要是海外大型商超、百货公司及家居用品公司等。
图8: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化妆品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化妆品产业链,实施多终端、多渠道、多品牌的发展战略。基于多年来积累的上游品牌资源和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依托现有强大的渠道分销和终端推广的能力,与品牌方深度合作,在渠道资源共享、品牌培育、新商业模式探索等方面开展合作。借助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供应链服务系统,创新服务模式,巩固公司在化妆品供应链的优势地位,扩大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结合市场的动态需求,不断优化品牌结构和渠道结构,结合市场需求和渠道的变化,积极开发满足不同渠道的产品,特别是线上和直播渠道的产品,积极引入海外优质品牌,为国内消费者提供更多更丰富的选择。
2023年度,公司积极引入海外优质品牌,代理优质品牌数量不断提升,同时在屈臣氏、万宁等知名连锁渠道的基础上,拓展小美百货、抖音商铺、天猫旗舰店、微信小程序、快手等线下和线上渠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详见财务报告附注部分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4-01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议案5、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qsb@chinakingking.com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4-00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44,914,137.36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491,413.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7,549,061.46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8,199,999.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9,771,786.0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95,466.19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22,649.73元。
公司2021-2023年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782,142,378.36元。截至2023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63,182,154.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79,771,786.08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认为:公司充分听取并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建议与意见,在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稳定、持续、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