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关于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商贸城小微支行升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沧金复〔2024〕34号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你行《关于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商贸城小微支行升格为综合性支行的请示》(张银沧〔2024〕3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商贸城小微支行升格为综合性支行,名称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支行,地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明珠商贸城A座西北角58号。
二、升格后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银行卡服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领取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