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153287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李文轩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证券简称:威海广泰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27095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文轩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3)。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增加了公司空港装备业务销售业绩,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李光太、李文轩回避表决。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111证券简称:威海广泰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7095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3: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海涛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3)。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未超过当期净利润,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数据准确,内容详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空港装备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3713.4万元的价格,向关联公司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空港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证券简称:威海广泰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7095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核算,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45,133,191.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1,073,912.97元,加回购注销部分已付股利557,287.92元,减已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51,532,878.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85,231,514.39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长期利益,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考虑到报告期内已使用75,090,184.58元回购股份,董事会决议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将剩余未分配利润暂用于公司滚动发展。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31,303,87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5,975,093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515,328,78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25,766,439.15元。公司在报告期已经使用75,090,184.58元回购股份,按照规定计入其他方式的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加上半年回购金额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856,623.73元,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3.92%。
2、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批程序
1、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未超过当期净利润,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认真核查,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未超过当期净利润,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方案存在由于股本基数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证券简称:威海广泰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7095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2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7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6,000,000.00元(不含税)后,余额人民币694,000,000.00元已于2023年10月24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8,068,396.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31,603.77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34号)。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期末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威海广泰应急救援保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人)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各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行可转债募集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06月0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万元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1,85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6月0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185亿元。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亿元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81781040142100669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止2024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2,855,866.68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0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数据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002111证券简称:威海广泰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27095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租赁”)签订销售合同,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的摆渡车、牵引车、平台车、电动拖头、充电桩、皮带车、客梯车、电源车等空港装备产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713.4万元。广泰租赁购买上述产品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给国际客户(非洲地区)使用。
2、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文轩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李文轩通过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广泰租赁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泰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审批程序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太、李文轩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3713.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情况
■
3、广泰租赁成立于2012年9月26日,前身为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威海首家从事金融行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广泰租赁注重于夯实基础,着眼创新,服务社会,互利共赢。努力建立“融资渠道多元化,租赁业务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实现“融通四海资本,共赢天下财富”的经营理念,最终与企业实现共同成长。广泰租赁经营状况良好,2023年,营业收入为3696.61万元,净利润1594.89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净资产20773.77万元。
4、关联关系:广泰租赁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文轩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李文轩通过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广泰租赁股份。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广泰租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的摆渡车、牵引车、平台车、电动拖头、充电桩、皮带车、客梯车、电源车等产品,共计43台/套,金额合计为3713.4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为市场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3713.4万元
2、结算方式: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支付。货物到达国内指定出口港后付30%。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65%。剩下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支付。
3、交货方式:卖方送货至指定国内港口。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5、合同对质量要求、包装标准、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相关条款做了约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标的产品的最终使用客户的资金安排,对方不能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因此经过充分协商,公司将标的产品销售给广泰租赁,广泰租赁及时支付全部货款,以确保公司经营现金快速回流,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能扩大公司销售规模,提高公司空港装备业务经营业绩。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能够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证券简称:威海广泰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7095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决议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特别说明:
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鞠衍巍
电话号码:0631-3953335
传真号码:0631-3953503
电子邮箱:002111@guangtai.com.cn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邮编:264200
相关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1”,投票简称为“广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注: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111证券简称:威海广泰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95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