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润收问询函,要求说明相关补充协议或抽屉安排是否对业绩补偿履行和公司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ST天润(维权)4月10日收深交所问询函,近期,深交所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公司曾于2018年9月30日与点点乐原股东、天乐润点等连带责任方、恒润华创、赖淦锋等签署《备忘录》、《协议书》,约定恒润华创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免除天乐润点、贵丽妃凰、新余乐点及其他方对于补偿债权的全部偿还责任,并约定天乐润点等应在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相关减持收入的分配方式等。
公司被要求全面梳理并披露恒润华创就上述业绩补偿的实际补偿情况,以及公司对上述应收补偿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债务免除的签订事项属实,要求公司说明其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上述补充协议或者抽屉安排是否对业绩补偿履行和上市公司利益构成重大影响;要求公司及控股股东说明未披露上述协议内容的原因。恒润华创自查应付上市公司补偿款本息合计金额,说明是否具备向上市公司补偿上述业绩承诺的能力;公司和恒润华创核查在2018年8月和10月披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恒润华创获取的相应对价;公司自查控股股东是否存在侵害或变相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