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东港股份收监管函
中新经纬2月4日电 2月4日,深交所发布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港股份”)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指出,根据东港股份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费占军、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增持5404957股,增持比例0.9906%,导致费占军、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7717%变动至5.7623%。费占军、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与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达到5%时,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费占军、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3.4.3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费占军、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表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官网显示,东港股份创始于1996年,专注于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银行、保险公司、各类企业等机构提供安全票证、电子发票、智能(IC)卡、智能档案存储、新渠道彩票、智能彩票投注机、RFID智能产品、数据处理与打印、彩色印刷、标签印刷等产品和服务。
业绩方面,东港股份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8.82亿元,同比增长18.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增长13.34%。
股价方面,东港股份最近一个交易日(2月2日)收跌7.29%报6.36元/股,总市值35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