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7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123.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系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1971.45万元,增加36.81%,主要原因系收回货款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695.63万元,增加51.07%,主要原因系本期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减少153.32万元,减少58.50%,主要原因系本期电镀配缸摊销所致。
5.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6412.93万元,增加57.87%,主要原因系银行短期贷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4562.76万元,增加73.45%,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付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394.71万元,增加44.94%,主要原因系期末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8.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30.94万元,减少72.36%,主要原因系预收房租款减少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1854.43万元,减少71.04%,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上期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286.11万元,减少34.32%,主要原因系本期款项退回及核销所致。
11.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2502.37万元,增加33.33%,主要原因系银行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0.02万元,增加52.94%,主要原因系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增加引起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7.64万元,增加160.53%,主要原因系非有效套期保值平仓盈利增加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36.75万元,减少64.88%,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有效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52.90万元,增加157.64%,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41.53万元,增加67.97%,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7.95万元,增加2117.04%,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8.93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系其他应付款核销所致。
1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44.58万元,减少86.98%,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26.67万元,增加216.21%,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材料款项支付减少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353.23万元,增加6433.74%,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银行定期存单支出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944.21万元,增加3885.05%,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银行贷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叶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夏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叶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夏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6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有关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