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拟发5.8亿元可转债 2020年定增募资5.28亿

http://ddx.gubit.cn  2023-08-22 16:29  湘潭电化(002125)公司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2日讯 湘潭电化(002125.SZ)今日收报11.02元,跌幅1.87%。

  昨晚,湘潭电化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0亿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认。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公司在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资信评级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湘潭电化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9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52.1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0元,共计募集资金528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8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9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3.00万元(含税),以及公司前期预付的承销保荐费50.00万元(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1837.00万元。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1万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51891.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2号)。

  湘潭电化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湘潭电化实现营业收入21.00亿元,同比增长12.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亿元,同比增长65.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1亿元,同比增长102.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亿元,同比增长114.51%。

  湘潭电化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湘潭电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13000万元至1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86%至57.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盈利11000万元至13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87%至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