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编号:2024-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编号:2024-03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4)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股东大会决议的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股东大会决议的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本次发行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四、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生产经营需要,同意撤销数智化中心,工程部更名为工程管理部,承担原工程部、数智化中心全部职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六、通过《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以及当前经营任务,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相关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并参考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根据其在公司的职责分工,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个人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综合考评后予以发放。
关联董事龙绍飞先生、贺娟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亿玖仟万元,期限壹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亿元,期限壹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肆亿元,期限壹年。上述授信均由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编号:2024-03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4)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编号:2024-03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延长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及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编号:2024-03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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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见附件二),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8:30-11:30,14:00-17: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名称):
(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