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3-27 00:00  电投能源(00212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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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28证券简称:电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01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周五)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周五)9:15一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周五)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8日(周一)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3.关联关系的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第1.00项提案的投票权。

  4.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第1.00项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周二)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0475-6196933

  4.电子邮箱:ltmy@vip.163.com

  5.联系人:包琨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投票简称: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周五)(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周五)(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128证券简称:电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009

  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青格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青格洱公司”)的资金需求,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通辽青格洱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委托人电投能源拟通过财务公司向通辽青格洱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批次累计不高过29.43亿元(上限)委托贷款。该资金为自有资金。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利率将参考且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或以上(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2.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青格洱公司的资金需求,不影响电投能源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通辽青格洱公司为电投能源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委托人电投能源拟通过财务公司向通辽青格洱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批次累计不高过29.43亿元(上限)委托贷款。该资金为自有资金。通辽青格洱公司借款利率将参考且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或以上(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委托贷款协议签署日期:委托贷款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尚未签订,待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签订,签署地点:北京,其中委托人电投能源,被资助对象通辽青格洱公司。

  担保措施: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拥有控制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偿债风险及保障公司利益。

  3.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议案的表决情况: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陈来红、徐薇、胡春艳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与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

  ①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

  ④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

  ⑤法定代表人:尹国平

  ⑥注册资本:750,000万元

  ⑦主营业务:公司具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除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以外的全部经营资质,并获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格、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资格、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资格、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是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

  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236,807.56万元,负债6,642,032.54万元,所有者权益1,594,775.02万元,营业收入177,899.65万元,利润总额155,874.31万元,净利润117,894.80万元。

  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⑩主要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财务公司40.86%股份。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公司为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① 名称: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9年9月30日

  ③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

  ④ 注册资本:60780.8万元

  ⑤ 股权结构:内蒙古青格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份。

  ⑥ 法定代表人:王树清

  ⑦ 控股股东:内蒙古青格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⑧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⑨ 主营业务:风电、光伏发电、储能、电力线路、风电供热和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及设备检修、技术服务;电能销售。

  ⑩ 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3799.27万元,负债432528.79万元,所有者权益61270.48万元。营业收入1021.3万元,利润总额483.24万元,净利润483.1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资信情况或最新信用等级正常(数据未经审计)。

  11 被资助对象与上市公司关系: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 其他股东情况及相关说明:通辽青格洱公司为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少数股东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集团”)为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已对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完成实缴出资61,097万元,实缴出资比例为98.39%,霍煤集团对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实缴出资1,000万元,尚未缴足出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上市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上市公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保荐机构已按照上述规则指引督促上市公司要求霍煤集团提供担保。经协商,霍煤集团因通辽市国资委出具的《出资监管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要求,未就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内蒙古青格洱公司章程判断,公司对于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实缴出资比例为98.39%,内蒙古青格洱公司持通辽青格洱公司100%的股权,因此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拥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偿债风险及保障公司利益。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3 产权关系图:

  /注:内蒙古青格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例来源于2022年3月11日《关于注册成立内蒙古青格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14 公司在2023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423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5 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概述

  委托人电投能源拟通过财务公司向通辽青格洱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批次累计不高过29.43亿元(上限)委托贷款。

  (二)贷款利率

  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利率将参考且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三)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

  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

  (四)贷款期限

  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或以上(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五)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

  (六)委托贷款费用

  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万分之四(具体每笔委贷合同协商确定)。

  (七)用途:用于日常资金周转。

  (八)担保及反担保措施: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其他。

  (九)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不将委托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禁止的领域和用途、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其他违反监管规定的用途等。

  (十)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或者违背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一声明和保证,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利用自身沉淀资金解决通辽青格洱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整体效益,电投能源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直接向通辽青格洱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内蒙古青格洱公司章程判断,内蒙古青格洱公司持通辽青格洱公司100%的股权,因此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拥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偿债风险及保障公司利益。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后续电投能源将会对通辽青格洱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益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六、本次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1.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青格洱公司的资金需求。

  2.为利用自身沉淀资金解决通辽青格洱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整体效益,电投能源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直接向通辽青格洱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内蒙古青格洱公司章程判断,内蒙古青格洱公司持通辽青格洱公司100%的股权,因此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拥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偿债风险及保障公司利益。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后续电投能源将会对通辽青格洱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益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3.霍煤集团未就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考虑到本次提供委托贷款是公司利用自身沉淀资金解决通辽青格洱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上市公司整体效益。同时,公司对于内蒙古青格洱公司实缴出资比例为98.39%,内蒙古青格洱公司持通辽青格洱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内蒙古青格洱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拥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偿债风险及保障公司利益。因此,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2024年2月29日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余额。

  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约为18.59亿元。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0亿元。

  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76.15亿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青格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通辽青格洱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批次累计不高过29.43亿元(上限)委托贷款。此次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贷款利率: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利率将参考且不低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内蒙古青格洱公司章程判断,内蒙古青格洱公司持通辽青格洱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拥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偿债风险及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利用自身沉淀资金解决通辽青格洱公司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提高电投能源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整体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电投能源将会对通辽青格洱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益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4年3月26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04.85亿元及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34.91亿元的44.6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0万元及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34.91亿元的0%;无逾期未收回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

  证券代码:002128证券简称:电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01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现有监事7名,共有7名监事参加会议并表决。

  4.监事会主席李铁证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二)《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8证券简称:电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00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现有董事10名,共有10名董事参加会议并表决。

  4.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王伟光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陈来红、徐薇、胡春艳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2024年公司计划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签发票据、保理业务、票据贴现、签发保函、签发信用证。申请授信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亿元;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亿元;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5亿元;

  4.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6亿元;

  5.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亿元;

  6.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

  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

  8.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5亿元;

  9.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5亿元;

  10.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3亿元。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