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子公司借贷纠纷案判决 宋都公司须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观点网讯:9月5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8月29日,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审理终结并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宋都公司归还原告绍兴广都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4783561元和违约金;原告绍兴广都对被告东霖房产为本债权出具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本公告提交日,该诉讼一审已审理终结。
据悉,此前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其与债务人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债务人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民间借贷纠纷的二个案件向新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