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06:15  安 纳 达(002136)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2136证券简称:安纳达公告编号:2023-29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科目

  ■

  二、利润表科目

  ■

  三、现金流量表科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会计机构负责人:查贤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会计机构负责人:查贤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3-30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2023年4月21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详细情况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3-31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2023年4月21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3-32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会议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09:15至15:00。

  2、会议现场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1人,共代表公司股份67,535,9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091%。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65,511,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674%。

  (2)网络投票情况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2,02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1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2,27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93%。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2,2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64%;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2,2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64%;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00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80%;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2,2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64%;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2,2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64%;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胡刘芬女士、吕斌先生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慧慧、张宇驰律师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于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叶慧慧、张宇驰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21日14:00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亚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名、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东5名,代表股份数65,511,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674%。股东代理人均已得到有效授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2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17%。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计1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7,535,9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091%。

  经核查,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2,2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64%;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2,2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64%;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00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80%;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2,2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64%;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关联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5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2,2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64%;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于2023年4月21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字盖章。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肆份,无副本。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卢贤榕

  经办律师:叶慧慧

  张宇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