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秦伟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秦伟
日 期:2023-09-07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正旭,作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非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陈正旭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陈正旭
日 期:2023-09-07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武永强现就提名李序蒙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为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武永强
日 期:2023-09-07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武永强现就提名秦伟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武永强
日 期:2023-09-07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武永强现就提名陈正旭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陈正旭先生非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武永强
日 期:2023-09-07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下午15:0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9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份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征求股东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武永强先生提名戴惠娟女士、监事会提名康渭泉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当选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王霖、孙良权等6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监事会对以上人员的离职流程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受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6.2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9日
戴惠娟:戴惠娟,女,1976年出生,学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监,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弘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惠州拓邦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戴惠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9,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戴惠娟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康渭泉,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成本会计;现任公司成本经理,公司监事。
康渭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查询,康渭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下午14:0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9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份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永强先生提名武永强、彭干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一致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股东武永强先生提名李序蒙、陈正旭、秦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陈正旭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序蒙先生、秦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秦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纪树海先生、武航先生和独立董事黄跃刚先生、华秀萍女士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纪树海先生、武航先生、黄跃刚先生、华秀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当选的二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全文载于2023年9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综合分析及审慎决策,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电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3年9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王霖、孙良权等6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拟对王霖、孙良权等6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共计106.2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3年9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以上议案发表了《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3年9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财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的专业指导作用,便于其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公司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7,000元人民币(含税),在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定期发放。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26日下午2: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载于2023年9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议案一、二、三、四、十二、二十九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载于2023年9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1、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武永强,男,1965年出生,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是深圳市认定的地方级领军人才,曾获深圳市政府授予的“深圳市青年科技带头人”、深圳市南山区“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拓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弘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深圳弘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深圳研凯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拓邦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拓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武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008,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武永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彭干泉: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历任湖南仪器仪表总厂工程师、公司电气事业部开发工程师、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合信达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TOPBAND INDIA PRIVATE LIMITED董事、深圳拓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彭干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文朝晖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彭干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序蒙: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博士。历任北京尚衡知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咨询师、上海澹复商务咨询中心咨询师等职务;现任卓越汇创新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
李序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李序蒙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正旭: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齐鲁证券和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捷联微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正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陈正旭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秦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秦伟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深圳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信用分析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厦门泰亚鼎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秦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